各党支部、全体党员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,根据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》(校党发〔2017〕9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校党发〔2017〕149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完成时间
2018年1月19日以前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》执行。
2.各党支部书记认真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,在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述职,总支书记进行点评。
3.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,各党支部将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》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》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》《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》纸质材料,报送党总支。
我院党总支
2018年1月3日